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4部门印发的《家政兴农行动计划(2021—2025年)》,有效提升家政服务业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成效,巩固家政扶贫成果,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我市制定工作举措如下:
一、加大动员帮扶力度
(一) 强化重点人群帮扶。将推动经济薄弱村有意愿从事家政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通过培训进入家政行业列入驻村工作队重要工作内容,使之成为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加强困难群体生活保障的有效手段。驻村工作队要与经济薄弱村的农村服务劳动力进行精准对接,积极组织有意愿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培训并尽快就业,鼓励家政企业优先吸纳就业。(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 完善村级公共服务。依托我市农村公共就业服务资源,加强家政服务岗位信息发布和收集。发掘一批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家政服务业取得成功的鲜活案例,推介一批示范性强的典型单位和典型人物,发挥家政从业带头人、同乡和亲友帮带作用,以通俗易懂、村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政策宣讲,调动农村劳动力从事家政服务积极性。(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供需双方对接
(三) 完善对接帮扶工作机制。将组织开展家政劳务供需对接纳入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内容,提高结对地区农村劳动力家政就业“组织化”程度,构建长效帮扶机制。加强与对口帮扶地区巾帼家政服务企业的交流互访,为有意愿来津就业的妇女提供家政工作岗位。(市合作交流办、市商务局、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 创新供需对接方式。引导和鼓励我市家政行业协会、大型家政企业与输出地区特别是脱贫地区建立合作关系,组织输出地有意愿的劳动者来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对结对帮扶地区劳动力在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依规给予培训补贴政策支持。支持家政行业协会建立区域间劳务供需合作机制。依托“天津劳务协作网”,归集我市家政企业用工需求信息,面向结对地区农村劳动力开展线上供需对接。(市商务局、市人社局负责)
(五) 强化就业帮扶支持。对我市家政企业吸纳结对地区脱贫人口就业的,按规定给予企业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对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达到一定比例的家政企业,可按规定申请最高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贴息支持。引导金融机构深入做好创业就业金融服务,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吸纳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就业的家政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资支持。(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人行天津分行、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 促进家政服务下沉
(六) 鼓励家政从业人员返乡入乡创业。支持家政领域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依规享受培训补贴。对返乡入乡的家政领域创业人员,按规定给予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3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贴息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家政领域返乡入乡创业企业和人员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根据家政领域融资需求特点创新信贷产品,积极做好融资对接和金融服务。(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人行天津分行、天津银保监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 促进县域家政服务发展。引导大型家政企业和家政平台企业通过连锁经营、“互联网+家政”实现服务向涉农区发展,通过服务点打造线上线下招募渠道,吸纳富余劳动力进入家政行业。进一步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推动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长效机制,实现两项补贴动态调整。鼓励家政企业在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产业中发挥积极作用,为老年人等群体提供照料服务,优先吸纳农村劳动力、农村留守妇女就业。(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 提升家政服务技能
(八) 加大培训力度。指导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开办家政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解决目前家政服务行业的一线人才短缺的问题。指导学校做好家政类“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实现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为家政领域培育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市教委、市商务局负责)
(九)推动政策落地。将家政服务相关职业纳入我市“职业培训补贴目录”,支持有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遴选认定企业培训中心,鼓励职业院校、职业培训学校、企业培训中心开展家政服务相关职业技能培训,依规给予培训补贴。鼓励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鼓励企业参与学校家政专业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包括教学、考核,实训和就业等环节,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推动校企共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学校为企业提供人才、技术和信息支持,企业为学校提供实训场所和实践教学设备,共同培养现代家政企业所需要的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市人社局、市教委、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强化人才培养。加强我市职业院校家政领域专业建设,鼓励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普通高等院校优化家政专业设置,扩大培养规模,培养髙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指导学校按照专业教学标准,优化人才培养方案,设置家政企业管理与运营、养老照护理论与实务、母婴照护与保健等专业课程。支持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在家政等领域设置学科专业。积极培育家政企业入选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库,在项目审批、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用地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市教委、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优化从业环境
(十一)维护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争议案件调处,依法及时公正处理涉及与家政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家政从业人员的劳动争议案件,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快速化解争议,及时有效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通过日常巡视检查、受理举报投诉等方式,对侵害家政从业人员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肃查处,保障从业人员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休息等合法权益。组织开展包括家政从业人员在内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集中行动,依托区域行业工会联合会广泛吸收入会。畅通女性家政从业人员投诉受理渠道,为权益受侵害的女性家政从业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提升职业保障水平。按照国家统一工作安排,落实家政领域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权益保障工作。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指导各区政府多渠道筹集小户型、低租金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更好解决家政从业人员居住问题。(市人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关心关爱。加强12355平台热线接听服务力量,为青年持续提供心理和法律咨询服务。启动“点亮微心愿”“城市小候鸟”“爱心助学行动”等活动,帮助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低收入家庭青少年实现心愿梦想、开展素质拓展、提供救助帮扶。对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就读的农村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享受国家免学费和奖助学金政策。(团市委、市人社局、市教委、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大表彰激励力度。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家政企业要积极推荐优秀家政机构和从业人员参与表彰评选。鼓励各级工会择优推荐优秀家政从业人员参加工会系统按规定开展的评选表彰,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对在天津市级及以上级别的家政服务类竞赛项目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女选手,可按规定授予“三八红旗手”称号。支持开展家政服务类职业技能竞赛,对纳入全市自主计划的竞赛项目,依规给予承办单位经费资助,对竞赛优胜选手依规晋升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适时修订《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对于在我市从事家政服务员的职工,符合居住证积分条件的,可以申请确认技能人员职业技能水平、职业(工种)指标积分。(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促进规范发展
(十五)规范行业用工。规范员工制家政企业用工,推广员工制家政企业劳动合同和服务协议示范文本。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坚持普法和日常执法相结合,在开展执法工作的同时,主动向员工制家政企业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定期开展法制政策宣传,不断强化员工制家政企业依法用工意识,积极履行用工责任。(市人社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完善标准体系。引导行业协会、大型家政企业积极开展家政电商、家政培训、信用体系等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制定。鼓励家政企业积极参与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强化标准认证。加强家政服务质量监测,推动家政服务质量第三方认证。畅通家政服务企业和质量认证机构联系渠道。持续维护运行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保持公示渠道畅通。(市市场监管委、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健全信用体系。开展家政企业信用建设行动,建立家政问题企业台账,实施销号式管理,督促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履行法律义务,引导受行政处罚的家政企业开展信用修复。推动天津市政银企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帮助金融机构多角度了解企业信用状况。(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人行天津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发展新业态新模式
(十九)培育家政服务品牌。鼓励我市家政企业参加全国性家政博览会,学习、交流、分享建设成效和经验,加强我市优秀家政品牌推广。鼓励我市家政企业积极打造数字消费新场景,为消费者提供灵活多元的家政服务,促进家政行业品牌化、连锁化、标准化发展。(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推动融合发展。鼓励有意愿的家政企业开展养老托育服务,参与普惠养老、托育专项行动。继续实施特殊困难老年
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引导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支持装修装饰、家政服务、物业等相关领域企业主体拓展居家适老化改造业务。落实家政进社区支持政策,加强社区家政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立服务网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机构承接社区养老等服务设施运营。(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促进数字化赋能。引导美团等平台企业推出家政服务场景,拓展在线选阿姨、视频面试、电子签约、在线支付、自动投保、在线领工资、在线退款理赔等业务,与社区养老、托育、物业、月子会所、社区零售等业态融合发展。促进线上家政服务标准化。(市商务局负责)
八、加强组织实施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我市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进我市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各项任务落实落细,积极推动将家政兴农行动列入本部门党委(党组)工作重点,进一步完善帮扶协作机制。各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组织推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强化督促指导。定期组织召开我市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联席会议,总结成效,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计划,发挥联席会议督促指导作用,定期开展专项督促检查,树立先进典型,对政策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及时纠正,推动我市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及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营造良好氛围。市、区两级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家政兴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深入挖掘典型企业和从业人员事迹,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渠道持续进行宣传报道,提高家政职业美誉度和家政从业人员荣誉感,为家政兴农营造积极氛围。(市、区两级相关部门)
天津市商务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印发
附件2天津市经济薄弱村从事家政服务情况工作台账( 年第—季度)填报单位(盖章):
基本情况 | 进展情况 | ||||||||
截至上年度年底有劳动力人数 | 截至上年度年底己从事家政服务人数 | 截至上年底有从事家政服务就业意愿但尚未就业的人数 | 本年度新增有劳动力的人数 | 本年度以来新增从事家政服务的人数 | 本年度截至目前有从事家政服务意愿的人数 | 本年度截至目前有从事家政服务意愿中参加家政服务培训的人数 | 本年度截至目前有从事家政服务意愿中己就业的人数 | 截至目前村内剩余有从事家政服务意愿尚未参加培训的人数 | 截至目前村内剩余有从事家政服务意愿尚未实现就业的人数 |
以上项目每季度填写进展情况(2022年以来累计) | |||||||||
填报人: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