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按照“六化”“六有”建设标准:
“六化”即:道路硬化、街道亮化、垃圾污水处理无害化、能源清洁化、村庄绿化美化、生活健康化;
“六有”即:村庄有党员活动室、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便民超市、卫生所、村邮站。
完善提升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提高美丽村庄建设覆盖面。深化“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和农村全域清洁化工程,从农村垃圾、污水、“厕所革命”、农业面源污染、清洁田园、村容村貌等方面,对全市村庄实施全覆盖整治。选择部分规划保留并已达到美丽村庄建设标准的中心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引导拓展、提升人居环境改善的内涵,进行提标建设,发挥示范引导功能。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覆盖,实现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建立健全村庄基础设施长效运行管护机制,以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各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长效运行为重点,全面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经费、有队伍、有机制的村庄管护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