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乡村振兴网 政策法规 市扶持发展办等9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开展经济薄弱村消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扶持发展办等9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开展经济薄弱村消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扶持发展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区级机关工委、区财政局、 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局、区国资委、区供销合作社、区总工会: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带动农民群众增收,全力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推动我市乡村全面振兴,市扶持发展办等9部门制定了《天津市开展经济薄弱村消费帮扶工作实施方 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天津市开展经济薄弱村消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引,全面落实《天津市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行动方案》部署要求,着力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推动我市乡村全面振兴,现决定开展经济薄弱村消费帮扶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互利共赢的原则,以全市800个经济薄弱村为重点,依托市供销合作总社建立的消费帮扶平台,实现全市扶持单位、预算单位、国有企业与经济薄弱村有效对接,开展农副产品消费帮扶,着力解决经济薄弱村农产品销路窄、增产不增收、组织化程度低等突出问题,采取线上销售、线下直采等方式,充分调动经济薄弱村依靠自身努力增收致富的积极性,建立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发展壮大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带动农民群众增收,实现共同富裕。

二、实施范围

全市扶持单位、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共同参与,购买800个经济薄弱村的农副产品,以销促产,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

三、重点工作

(一)搭建平台

市供销合作总社牵头建立“津农荟”天津消费帮扶平台(以下简称“消费帮扶平台”),全市扶持单位、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预算单位和国有企业通过消费帮扶平台购买800个经济薄弱村供给的农副产品,支持经济薄弱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消费帮扶平台所有农副产品均由800个经济薄弱村提供,实行经济薄弱村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乡镇政府和区供销合作社(蓟州区包括蓟州绿色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消费帮扶平台审核认定的三级准入机制。为加强交易监管,消费帮扶平台对购销环节分别进行结算。

(二)货源组织

经济薄弱村需以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义或以出资成立的企业名义(含供销社农村综合服务社)面向本村和市场收购农副产品;不具备条件的经济薄弱村可委托供销合作社企业进行收购。收购后可通过市场化手段线下销售,也可经申请推荐审核认定程序后,通过消费帮扶平台销售。消费帮扶平台可以通过经济薄弱村直采直销。

通过经济薄弱村村集体经济组织销售的农副产品,销售收入全部归村集体所有;通过村集体出资成立的强村富民公司等企业销售的农副产品,销售收入由村集体按股权比例进行分红;经济薄弱村委托供销合作社企业(蓟州区包括蓟州绿色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销售或通过消费帮扶平台直采直销的,需签订购销合同,销售额的10%作为村集体经营性收入。

市、区两级供销合作社(蓟州区包括蓟州绿色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对拟进入消费帮扶平台销售的农副产品的质量进行认定,通过市场化手段提供仓储配送服务,不符合供给条件的不得推荐。

(三)消费主体

  1. 扶持单位釆购。扶持单位可通过线下直采或通过消费帮扶平台采购所帮扶村的农副产品。通过线下直采的,为便于管理和统计,需在消费帮扶平台进行备案和结算,并与消费帮扶平台进行比价,线下价格高于消费帮扶平台价格的,须通过消费帮扶平台采购。线上线下采购消费所产生的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计入帮扶指标份额。
  2. 预算单位釆购。鼓励全市各级预算单位食堂集中采购800个经济薄弱村的农副产品。预算单位通过其他渠道采购农副产品且价格高于消费帮扶平台同类型产品价格的,原则上应从消费帮扶平台进行采购。国有企业原则上参照预算单位执行。
  3. 工会釆购。鼓励全市预算单位、国有企业工会组织遵循“质优价廉、竞争择优”的市场原则,可使用工会经费优先采购800个经济薄弱村的农副产品,用于发放工会福利或慰问品。
  4. 干部职工采购。加大经济薄弱村优质农副产品的推广宣传,进一步扩大销售渠道,推动农副产品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鼓励和倡导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个人开展消费帮扶,助力经济薄弱村增收,采购金额计入所在单位年度采购金额。

四、保障措施

经济薄弱村消费帮扶工作由市扶持发展办、市委组织部、市级机关工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供销合作总社、市总工会共同指导推动。

市扶持发展办负责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成立工作机构,建立考评机制。市、区两级组织部门负责动员市、区两级驻村工作队积极助力所扶持的村参与消费帮扶工作。市、区两级机关工委负责动员本级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消费帮扶。市农业农村委负责每年汇总800个经济薄弱村消费帮扶情况,定期将消费帮扶情况上报市扶持发展办。市商务局负责平台的宣传推介,支持平台建设,推动消费资源整合,鼓励和倡导全市批发市场、菜市场经营企业支持经济薄弱村线下销售。市国资委负责动员我市国有企业参与消费帮扶工作,每年梳理汇总采购情况。市供销合作总社负责建立“津农荟”天津消费帮扶平台,做好农副产品采购及入驻平台认定工作,做好农副产品销售、职工福利定向发放、消费券核销、直播带货和产销对接服务。市、区总工会负责动员各预算单位工会使用工会经费做好农副产品采购,每年梳理汇总采购情况。各有关单位要鼓励和倡导干部职工个人开展消费帮扶,助力经济薄弱村增收。武清区、宝派区、静海区、宁河区和蓟州区扶持发展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区级机关工委、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局、区国资委、区供销合作社、区总工会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协作,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举措,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消费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天津乡村振兴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tjxczx.cn/archives/2870

作者: admin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评论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返回顶部